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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郸城县公开招聘乡镇专职消防员41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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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切实筑牢人民群众消防安全防线,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周政办〔2021〕37号)及郸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郸城县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郸政办〔2021〕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对基层专职消防人员的需求,拟面向社会招聘乡镇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工作地点

(一)招聘数量:41名。

(二)工作地点:郸城县各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自愿从事消防工作;

2.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和退伍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驾驶员岗位具有B证或A证且驾龄在两年以上,年龄放宽至28周岁。具有体育运动(篮球、长跑、游泳、健身教练)、摄影、计算机、文艺等特长及较强写作功底的,年龄放宽至26周岁。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2024年毕业人员应于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退役军人不限学历;

5.身体素质好,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在影响期内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此次乡镇专职消防员招聘由第三方和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出现体检、政审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4月15日8:00至4月30日17:30期间登录网站(https://img.jrzp.com/images_server/LocalUser/news/pic/p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要求上传有关资料,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进行报考,如果出现考生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资格审查: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报名材料予以审查,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白底彩色电子照片。具有B或A类驾驶证的,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体育、文艺、车辆维修、计算机操作等专业特长的,携带相关特长技能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发现信息不符合招录要求等情况,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地点:郸城县消防救援大队二楼指挥中心。(郸城县交通路西段景翔国际小区对面,联系电话:0394-3229119)

五、面试

(一)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六、体能测试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人数按四舍五入取整数),遇有比例内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如达不到招聘比例要求,则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检测应聘人员的基本体能素质,共设置1000米跑、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100米跑五个项目(标准见附件1),满分100分,各项成绩分别按20%计入体能考核总分。

七、体检

(一)根据“面试+体能”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2的比例择优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遇有比例内总成绩并列的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员;如仍相同,则按年龄轻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招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消防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通过对拟招聘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结合基层消防工作需要,考察实际工作能力。考察时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阶段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人数缺额的可以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郸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单位岗位分配由市消防救援支队指导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十、有关待遇

(一)招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含集训1个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标准,基本养老、医疗(含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办理。

(二)乡镇专职消防员工作期间提供统一的食宿、被装、生活用品等,工作实行轮休制,转正后平均每月休息6天。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两年以上的政府专职队员,表现优秀者可根据上级或本级培训计划推荐参加B2机动车驾驶、舟艇驾驶、无人机操作飞手等公费培训。

(四)其他国家法律规定的优待政策。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发布主要通过郸城县政府网对外公布,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网址为:http://www.dancheng.gov.cn。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郸城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4-322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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