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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南周口市鹿邑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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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鹿邑县教育系统“归雁计划”公告

为解决我县中小学教师不足问题,进一步拓宽教师补充渠道,更好地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推动鹿邑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鹿邑县教育系统实施 “归雁计划”,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1、鹿邑县户籍在县外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

2、配偶或父母为鹿邑县户籍在县外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

3、配偶为鹿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或鹿邑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县外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

4、愿意到鹿邑县工作的县外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基本条件

(一)申请调动的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过公开招聘的、在编在岗的正式教师;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获得中原名师、省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河南最美教师、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3、招聘以高中、初中教师为主,小学、幼儿园教师根据缺编情况按一定比例择优录取;

4、高中教师(含职业学校)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6、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的优秀教师;

7、自愿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归雁计划”实施范围

1、近三年教师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未定等次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4、申请调往鹿邑县教育系统以外工作单位的;

5、不是学校一线任课教师的;

6、其他不宜列入“归雁计划”的情形。

三、实施程序

(一)发布信息

发布网站:鹿邑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uyi.gov.cn/)。发布时间:2021年7月29日。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时间。报名工作从2021年8月2日至8月8日,在中共鹿邑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县教体局等部门组织实施。

(三)报名方式。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自主向县教体局人事股提出归雁申请。

报名需提供材料包括:

1.鹿邑县常住户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任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以及原单位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配偶为鹿邑县常住户籍的,须提供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本人的教师资格证、任职资格证书、结婚证、学历证书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以及原单位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3.父母(含配偶父母)为鹿邑县常住户籍的,须提供本人和父母(配偶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任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以及原单位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配偶父母户口本,需提供结婚证。

4.配偶为鹿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本人的教师资格证、任职资格证书、结婚证、学历证书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原单位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配偶工作单位出具的配偶在编在岗工作证明。

5.配偶为鹿邑县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任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原单位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鹿邑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出具的配偶为鹿邑县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证明。

(四)资格审查。调动教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提供资料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加调动资格,已调动的即时清退,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面试

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讲微型课的形式,考生自备一节与报考学段一致的微型课(高中和职专为我县高中和职专一年级现行教材,初中为我县初中八年级现行教材,小学为我县小学五年级现行教材),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在中共鹿邑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体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组织部、纪委监委、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参与。面试成绩为100分,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对象个人支付。

(七)考察

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再次确认。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九)调动办理

面试合格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鹿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后,由县编制部门负责办理入编手续,人社、财政和教育部门分别办理相关手续。县教体局根据调动对象户籍地及学校缺编等情况,结合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到城区或其它乡镇学校任教。原则上调入教师安排在缺编学校任教,严格执行5年最低服务年限并签订合同。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往县外工作。教师因服务期未满调动或辞职的,不予办理个人档案事宜。

四、待遇

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五、纪律要求

(一)归雁计划实施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实施归雁过程中的教师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凡发现报名提供资料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394-7288996

中共鹿邑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7日

附件1

鹿邑县教体系统“归雁计划”申请登记表

姓名性别身份

证号

民族一寸

照片

现工作所在县、乡镇、学校名称
本人户籍所在县、乡镇、村名称父母或配偶户籍所在县父母
配偶
学历第一学历毕业证号毕业学校
最高学历毕业证号毕业学校
入党年月职称参加工作

时间

手机

号码

任教学段任教

年级

任教

课程

工作简历
本人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鹿邑县2021年教育系统“归雁计划”实施方案》。本人承诺:所填写和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真实有效,本人在报名、公示、聘用、调动整个过程保证通讯畅通,遵守各项纪律要求。若提供材料信息不实、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本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年月 日
学校意见同意该同志参加鹿邑县“归雁计划”。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意见同意学校意见。

乡镇中心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意见同意学校和乡镇意见。

县教体局人事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在编在岗证明

×××,女(男),身份证号: ××××××。×××年参加工作,现在×××县×××学校工作,为在编在岗教师。

学校(盖章)

中心学校(盖章)

县教育体育局(人事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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